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854号)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申请筹建众诚汽车保险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零部件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长隆酒店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为广东省广州市。拟任董事长为严壮立,拟任总经理为曾祥威。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公司应当立足专业化经营汽车保险,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业务发展状况和人才储备情况,逐步在广汽集团整车生产和零部件生产厂所在省份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