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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2号--关于磷酸酯双淀粉等14个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的公告

  五、羧甲基淀粉钠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10

SO2残留量/(mg/kg)     ≤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

20

铅/(mg/kg)         ≤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氯化物(以cl计)/(%)   ≤

0.43

硫酸盐(以SO4计)/(%)   ≤

0.96

注:一氯乙酸为醚化剂。



  六、淀粉磷酸酯钠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

20

铅/(mg/kg)        ≤

1.0

砷/(mg/kg) (以As计)   ≤

0.5

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 ≤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5;其他淀粉0.4

注:用正磷酸、磷酸钠、磷酸钾或三聚磷酸钠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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