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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71号――关于批准对晋州鸭梨、建三江大米、云和黑木耳、广武大葱、东坝蚕茧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二)专用标志使用。

  云和黑木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云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云和黑木耳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广武大葱

  (一)保护范围。

  广武大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高村乡、王村镇、城关乡等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广武大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南省荥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广武大葱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东坝蚕茧

  (一)保护范围。

  东坝蚕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广东省郁南县南江沿岸的东坝镇、连滩镇、河口镇、宋桂镇、南江口镇、建城镇等6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东坝蚕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郁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东坝蚕茧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晋州鸭梨、建三江大米、云和黑木耳、广武大葱、东坝蚕茧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 晋州鸭梨质量技术要求

  2. 建三江大米质量技术要求

  3. 云和黑木耳质量技术要求

  4. 广武大葱质量技术要求

  5. 东坝蚕茧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晋州鸭梨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鸭梨。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沙土、沙壤土;土壤pH值为7.5至8.4,有机质含量≥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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