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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等4个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四川、甘肃、陕西、青海省卫生厅根据本实施方案,制订项目实施计划及管理要求,并上报卫生部。
  项目实施期间,卫生部与相关省卫生厅分别组成联合督导组,到5-8个受灾县督导检查1次;各省卫生厅到60%的受灾县完成工作检查和督导1次;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3个月分别到每个项目县完成1次工作检查和督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每月定期督促和检查项目执行的质量情况。各级人员在每次指导和督导后,向派出部门提交督导报告,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附表1:
  2010年地震灾后心理援助项目工作量分配表

附表1

 2010年地震灾后心理援助项目工作量分配表

地区

基本数据

高危人员心理疏导和干预

健康教育和宣传

基层人员培训与能力提高

重灾区县数量

覆盖乡镇数量

覆盖  人口数

灾区重点干部心理保健培训

灾区重点干部心理减压疏导

高危群众心理疏导

效果评估

制作、下发DVD    (以四川省为主制作,甘肃、陕西省购买)

基层卫生人员和相关人员培训

加强县级专科能力

县级心理治疗和咨询专业督查指导

单位

万人

人次

人次

人次

县数

人次

人次

人次

四川

对口支援区县   (极重灾区10个,重灾区8个)

18

438

652

3800

1400

11600

18

708

438

0

180

其他重灾区县

21

1006

1768

2100

1050

4200

21

1321

4024

105

210

甘肃

8

420

724

800

400

1600

8

540

420

0

80

陕西

4

90

160

400

200

800

4

150

90

0

40

青海

1

8

15

720

720

4500

1

宣传画和 折页    2万份

就医手册  1万册

200

110

30

总计

52

1962

3319

7820

3770

22700

52

2719

5172

215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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