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国际博协第22届大会国内代表会议注册费用优惠方案的通知

  七、优惠名额申报程序
  (一)以上优惠政策所列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博物馆从业人员,凡有意参加国际博协第22届大会的,请于2010年8月30日前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提交享受费用优惠的书面申请。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统筹,要充分体现本省区文博系统的代表性和多样性,既要考虑到省级博物馆,也要照顾到辖区内的行业博物馆、地市县级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至少应保证1至2家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博物馆、纪念馆等机构的代表。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请于2010年9月15日前,将通过初步审核后的人员名单和申报材料,以及文物行政部门推荐函,报送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复审。
  (四)中国博物馆学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申请注册费补贴的代表名单,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送中国博物馆学会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报送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复审。
  (五)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将于2010年10月1日前,将通过复审的参会人员名单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和中国博物馆学会,以便正式填写《注册登记表》。
  (六)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将凭《注册登记表》及时向参会人员发出大会邀请函。
  (七)参会人员需凭大会邀请函到会报到。
  八、具体事宜请迳与国际博协第22届大会筹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施彤
  地址:上海市武胜路188号   邮编:200003
  电话:021-63580339 13040680670
  传真:021-63720063
  E-mail:shitong@icom2010.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
  中、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参会代表优惠名额分配表

省、区、市

博物馆数

注册费补贴名额

注册费及差旅费补贴名额

山西

94

4

5

内蒙古

78

4

4

吉林

45

2

3

黑龙江

104

5

5

安徽

98

4

6

江西

77

2

6

河南

122

4

8

湖北

117

4

8

湖南

77

2

6

重庆

24

1

1

四川

112

4

7

贵州

44

2

2

云南

63

1

5

西藏

2

 

1

陕西

123

4

8

甘肃

93

4

5

宁夏

28

 

3

青海

11

 

2

新疆

47

 

5

广西

52

 

5

小计:

1473

47

95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