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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卫办关于下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状调查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国爱卫办关于下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状调查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爱卫办函〔2010〕21号)


广西、四川、陕西、甘肃省(自治区)爱卫办:

  为保证全国爱卫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国爱卫办确定在广西、四川、陕西、甘肃4省(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状调查和监测工作。经征求有关专家和项目省(区)意见,全国爱卫办制定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状调查方案》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监测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及时按照方案开展工作。

  附件:1.环境卫生现状调查方案

  2.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监测工作方案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状调查方案

  一、目的
  通过调查农村环境卫生基础信息,了解我国农村环境卫生现状,掌握我国农村饮用水、粪便、垃圾、污水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相关的卫生知识和行为,发现农村存在的影响村民健康的环境危害因素,为进一步采取有针对行性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查范围
  拟选择广西、四川、陕西、甘肃为调查省(区),四省(区)同属西部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又有不同的特点,其中广西、四川山多雨沛,气候湿润,人口较密集,较早的开展了城乡环境整洁活动;陕西、甘肃为黄土丘陵地带,干旱少雨,人口相对稀少;其中陕西以卫生村镇创建为龙头,带动城乡环境卫生的改善,甘肃的环境卫生整洁活动刚刚起步。这些省基本情况能反映目前我国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的环境卫生现状及改善状况。
  每个调查省(区)选择3个县,每个县选择6个村作为项目村,包括2个城郊结合部的村,4个不与城镇相邻的农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开展现场调查。项目村要求有代表性,可以是行政村或自然村,但户数不少于200户,经济不能太好或太差,有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意愿。
  三、调查对象
  1、 省级农村卫生主管部门(爱卫办);
  2、县(市)农村卫生主管部门(爱卫办);
  3、项目村干部、妇女专干、村医,当地村小学领导(如果有村小学);
  4、10户村民(当地居住5年及以上,年龄20-50岁,不包括经商、服务业)。
  四、调查方法
  根据调查对象和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包括:访谈,查阅档案、现场观察、入户调查、采样分析等。
  1、对调查省的农村卫生主管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档案,了解当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政策、策略等情况,完成附表1。
  2、对调查县的农村卫生主管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档案,了解全县农村改水改厕基本情况,垃圾污水的管理现状,完成附表2。
  3、对项目村进行现场观察,查看村供水与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环境卫生整洁情况,垃圾污水收集与处理情况。查看村小学供水、垃圾收集、污水排放情况。
  对项目村的负责人、妇女专干、村医、小学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本村基本情况,主要环境卫生问题,本村主要健康问题,主要污染来源。村小学健康教育活动,完成附表3。
  4、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在每个调查村按不同方位随机选择10户居民,进行入户调查,完成附表4。
  5、现场采样与检验:检测丰水期的水样,如果是集中式供水,随机在一户村民家中的水龙头中采集末梢水水样;如果是分散式供水,选择主要供水类型各一种(说明各种类型所代表的饮用人口数),按国家饮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检验。如果是半年内的丰水期的水质检测报告,符合本方案指标要求,可直接采用,填写附表5。
  五、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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