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0年命名资助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的通知
(体群字[2010]108号)
山西、辽宁、吉林、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体育局:
根据《
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命名资助办法(试行)》(体群字[2008]9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决定在2010年命名、资助建设30个“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省(区、市)体育局要严格按照《办法》中有关资金使用、评估复审等规定,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指导和监督;要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联系,确保专款专用,使资金尽快产生社会效益。
二、“基地”的相关体育场地设施必须达到《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19079)及其他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方可对外开放,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地”安全运行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改进。
三、要加强对“基地”建设的跟踪调研,结合《办法》有关条文,制定符合本省(区、市)实际的“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推动“基地”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四、有关“基地”要树立品牌意识,抓紧完善场地设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对社会影响巨大、社会效益良好、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真正具有示范意义的“基地”,总局将在综合评估后继续给予资助。
附件:2010年命名资助户外活动基地名单
办公厅
二O一0年六月八日
附件:
2010年命名资助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名单
一、户外营地类
序号 | 省份 | 名称 |
1 | 山西省 | 晋城王莽岭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
2 | 吉林省 | 吉林市松花湖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
3 | 江苏省 | 江宁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
4 | 江西省 | 景德镇得雨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
5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
6 | 湖北省 | 红安县天台山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
7 | 湖北省 | 恩施市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
8 | 湖北省 | 京山县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
9 | 湖南省 | 中方县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
10 | 湖南省 | 岳阳市连云山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
11 | 四川省 | 绵阳市仙海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
12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金沙滩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
13 | 贵州省 | 开阳县南江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