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举办《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建院标函〔2010〕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3月18日第522号、第523号公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主编的《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下简称
《标准》),将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促进
《标准》的贯彻实施,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委托,定于2010年8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办
《标准》的第一期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一)报到时间:2010年8月11日
(二)培训时间:2010年8月12日~13日
二、培训地点
北京市圆山大酒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2号,电话:010-62010033)。
三、培训对象
相关气候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节能工作的人员、设计院的建筑师、暖通空调工程师等技术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监理和质检机构人员以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从事建筑节能研究的人员。专业面主要涉及建筑学、建筑热工、暖通空调等。
四、主要内容
(一)住建部标准定额司领导讲话。
(二)由
《标准》主编人林海燕、郎四维等宣讲条文及相关技术内容。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我院统一颁发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请学员自带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培训班收取培训费980元/每人(包括:
《标准》、培训教材及文具等)。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标准间320元/间,自助餐费20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