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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10%功率平台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10%功率平台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10]107号)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

  根据国家核安全法规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0年7月13日-14日对你公司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10%额定功率控制点前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安全。

  附件: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10%功率平台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10%功率平台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0年7月13日-7月14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相关核安全规定及导则

  (三)岭澳核电站三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

  二、检查范围

  (一)10%额定功率平台调试项目完成情况

  (二)升功率准备情况

  (三)首次临界后运行事件的处理和经验反馈

  (四)核安全相关的专题

  三、检查活动

  2010年7月13日-14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10%额定功率平台控制点核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名单见附一)。检查组听取了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岭东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运单位”)关于三号机组本功率平台调试项目完成情况和升功率准备情况、首次临界后运行事件的处理和经验反馈等情况的介绍。同时,检查组还听取了营运单位关于汽机旁路系统(GCTa)阀门故障处理、辐射监测系统(KRT)故障处理、稳压器人孔螺栓补做役前检查、反应堆硼和水补给系统(REA)硼回路和水回路出力不匹配、三号主泵闪发转速的低和低低报警、4道焊缝未实施役前检查和RPR15试验部分通道响应时间超出准则要求等安全相关专题的汇报。

  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分三组,分别对调试、生产运行和调试过程中机械仪控设备的异常情况开展了检查,对调试和运行的相关记录文件进行了抽查,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营运单位(名单见附二)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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