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监管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各部门协调配合,查处装饰装修材料中无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取缔制假售假窝点,查处家具、人造板、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突出问题,规范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居室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执法检查重点。此次“清新居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木制家具(包括办公家具)、人造板、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为重点产品,以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较多、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和销售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工地为重点单位;以上述产品的生产集中区域、建材市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集散地、正在装修的集中住宅小区、大型办公楼等为重点区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环保、建设、工商、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结合本地实际,对上述重点产品、单位和区域确定本单位、本辖区的检查重点。
(二)对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各地质监、林业部门要按照上述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重点检查木制家具、人造板、涂料等产品强制性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质监部门要依法查处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打击在家具生产中使用劣质板材和劣质胶黏剂等违法行为,查处无证生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突出问题。对无证生产的企业,在进行依法查处的同时,要通报当地工商、建设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生产企业排放废气、废水、废渣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颗粒物排放达标情况。
(三)对销售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各地工商部门加强对家具批发市场、零售商场,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建材批发、零售市场,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销售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商店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销售假冒伪劣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违法行为。对多次违法、屡禁不止的或违法情节严重的销售企业,要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在市场检查中,发现问题产品的生产企业线索应及时通报质监部门和林业部门。
(四)对建筑施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建设部门负责检查城区正在施工的精装修商品住宅、办公楼等工程中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对涉嫌有毒有害物质释放超标的产品要组织抽检,抽检中严重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对非法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单位要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产品的市场和生产企业应及时通报工商、质监等部门,并根据实际情况会同质监、工商、林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