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0年5月18日 国质检执联[201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发展改革、公安、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商务主管部门、工商、林业局(厅、委),电监会派出机构: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林业局、电监会等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的《2010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0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附件:
  2010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2010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建材市场秩序、提升建材产品质量为目标,以落实长效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总结成功经验,创新有效办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
  围绕以上要求,2010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要点:
  一、主要任务
  (一)围绕“建材下乡”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2010年,中央提出“建材下乡”,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鼓励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建材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中央“建材下乡”决策的顺利实施。
  (二)围绕灾后重建开展建材执法工作。巩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工作成果,针对青海玉树地震灾后重建时间紧、任务重、建材供需矛盾突出等情况,以钢材、水泥、砖、人造板和其它重要装饰装修材料等建材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灾后重建所需建材质量的执法检查,严防假冒伪劣建材被用于灾后重建工程。
  (三)围绕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产品有:钢材、水泥等大宗建材产品,人造板、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扣件、电线电缆等直接关系安全的产品,建筑陶瓷、卫生洁具等涉及节能减排的产品。
  (四)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对钢材市场和建筑工地使用钢材的执法检查,查处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公差超标和非法拉长等问题;二是检查人造板甲醛释放超标和强度不达标问题;三是检查建筑扣件安全性能不合格问题;四是查处制售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热轧带肋钢筋、水泥、人造板、建筑扣件等产品问题;五是对建筑陶瓷、卫生洁具等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整顿,督促企业开展型式试验,保证其产品符合节能减排要求。对违法企业要依法处罚并督促整改,对故意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应当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