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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安委明电〔20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上海船研所,部属各单位:
  当前,全国已经全面进入主汛期,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的时期,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台风来得较晚,但频次高、强度大,台风的登陆时段趋于集中,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将产生较大影响。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国家防总的重要部署,确保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我国南方地区降雨过程之多、强度之大十分罕见,目前南方地区许多江河超警戒水位,部分山体泥土松软,暴雨天气极易造成突发性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将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威胁。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抗台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科学分析、充分准备、有效应对。一是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防汛部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汛情发展,加强预警预防工作,提前部署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加强现场工作指导力度,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精细化。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使他们全面了解掌握汛期和台风期间安全生产知识和措施;要把好人员使用关,将业务能力强、有经验的人员安排到安全生产一线,安排在关键岗位上。四是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工作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并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五是要确保重点物资安全运输,把煤电油运、防汛抗台物资、人民群众必须的生活物资运输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安排、优先抢运,特别是要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运力充足、安全可靠。
  二、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操作规程,强化措施落实。
  各航运企业要确保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强化船舶的运输调度,加强船舶航行瞭望,对于从事滚装、大件货物、卷钢等运输船舶应做好车辆、货物的系固绑扎工作;从事矿粉、黄沙等散装货物运输的船舶要严把吃水,注意留有足够的富余水深;在水流大、水位高的河流航行时,注意谨慎操作,严禁贪旺走扣,并尽可能不走夜航,要严禁冒台、冒雾、带病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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