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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工作的通知
(卫规财务便函〔2010〕173号)


部属(管)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直接支付管理,规范部属(管)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工作,保证资金使用及时、安全、有效,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资料及要求

  各单位报送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时,需按照以下内容提供相关资料:

  (一)《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一式三联,附件1)。由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地财政专员办审核签署意见。申请书电子文档(._da格式),由中央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系统软件生成。

  (二)《卫生部预算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分项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三级单位上报我司之前,还须由二级主管单位审核签署意见。

  (三)《合同支付明细表》(附件3)。由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分合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内部审批资料。

  (五)工程进度款监理审核意见。代建制管理的建设单位还需提供代建单位审核意见。

  (六)合同书。包括补充合同、修改合同。内容包括:合同封面、专用条款部分、盖章页、补充协议等,合同通用条款部分可以不提供。合同再次申请支付时,合同电子文档已经在我司留存的不需要重复提供。

  (七)合同中标通知书。

  (八)进口设备采购批复文件。

  (九)提供符合合同支付条款中相对应的有关资料。如:保函、发票、项目完成情况、验收单、交货单、结算审定报告等。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上述第(一)至(五)项为单位报送支付申请时必须提供的纸质资料,第(六)至(十)项为单位根据支付业务内容不同选择提供的资料电子文档(.pdf格式)。

  另外,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以光盘报送。《项目汇总表》和《合同支付明细表》电子表格可以在“卫生部网站部机关司局子站规财司”中下载。

  二、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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