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入推进试点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队伍的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试点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办法,通过事前沟通、参与考察、任前备案等环节,指导、监督试点企业董事会把人选准用好。加强对董事会、董事的评价工作。继续贯彻落实《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试行)》(国资发干一[2008]159号)、《
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 (国资发干一[2009]50号),认真做好试点企业董事会、董事年度和任期评价工作,促进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董事勤勉敬业、规范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成立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基础规章,全面、规范地开展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工作,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外部董事选聘机制。抓好《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试行)》(国资发干二[2009]301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专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充实外部董事人才库。研究分析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专业结构问题,不断优化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结构。
(七)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领导班子建设首位,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提高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和谐的能力。继续实施《2009-201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6号)精神,加强督导检查。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提高企业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41号)和《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7号),进一步促进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企业发展战略需要,以改善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整体功能为重点,适时调整优化企业领导班子。认真做好重组企业领导班子考察、调整、组建和班子移交管理等工作。加强干部交流,进一步加大企业领导人员跨企业、跨行业交流力度,实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交流任职工作常态化,推动总会计师交流任职,继续选派企业领导人员援疆援藏和到中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老少边穷地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省区市国资委挂职锻炼。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退休制度,做好到龄人员的免职和接替人选工作。坚持党委换届人选考察与企业领导班子考察调整相结合,做好企业党委换届人选考察工作。认真抓好中央企业后备领导人员考察遴选工作,落实相关培养措施,注重把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领导人员和后备人才放到关键岗位、重点工程、艰苦环境中经受磨练、增长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