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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化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化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近几年来,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推动下,我国农业装备水平快速提高,农业机械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农业机械节能减排的任务也日益繁重。为进一步做好农机化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机化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农业机械的技术状况、操作使用、维修保养以及耕作模式等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农机化技术直接关系到节肥、节药、节水、节种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是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的载体和手段。做好农机化节能减排工作,不仅能够推进农机化发展方式的转变,而且对整体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化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完善保障措施,搞好宣传教育,为完成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快研发农机节能减排新产品

  积极引导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农机生产企业等单位,通过科技支撑计划、行业科技、“948”计划及地方科研专项等项目,加快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机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加大国际先进农机化节能技术的引进力度,经过消化吸收和集成创新,研发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机化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开发高效节能农机具,开展保护性耕作、机械化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施药、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和日光温室等涉及能源、资源消耗方面的研究,研发简易智能化农机能耗检测装置,为农机化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农机推广鉴定管理,严格《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准入条件,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进入目录。

  三、大力推广农机节能减排技术

  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购买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通过机械手段全面实现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捡拾打捆和机械化饲料、基料、燃料制备,形成适应不同区域以及农作物品种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实现秸秆的资源化、能源化、清洁化利用。组织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和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项目,推广现代农业耕作制度,减少能源消耗,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广精量半精量机械化播种技术、旱作节水技术、化肥深施技术、高效低量植保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设施农业节能技术,提高化肥、农药、种子和水资源利用率。鼓励开展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快速诊断试点工作。加强农机操作人员节能减排知识的培训,将农机化节能减排技术纳入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和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重要内容。指导农民适时进行维护保养和修理,改善机具运行状态。继续做好《农机维修节能减排十项技术》的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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