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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0]1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东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0〕1号)总体部署,我部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培训,帮助中学体育骨干教师提高体育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探索开发适合农村中学体育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模式;帮助中小学艺术(音乐方向,下同)骨干教师提高艺术修养和合唱指挥专业技能与教学能力,探索开发适合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模式,推动体育、艺术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二、培训内容

  中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主要围绕体育教师专业成长、体育教师教学技能提高、体育教学研究实践运用三个模块进行深入学习、交流和研讨。

  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培训:主要围绕学校艺术教育专题讲座、合唱教学法、合唱训练法、合唱指挥法及合唱指挥实践进行研讨学习。

  三、培训方式

  委托各有关高校以“集中培训”方式进行。采取各环节独立教学,教师讲授与学员互动相结合、专业知识与教学技能实践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

  四、培训对象及条件

  在28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遴选700名近两年来未参加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培训的中学专职体育骨干教师参训。参训教师教龄工作5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名额分配见附件1)。

  在24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遴选600名近两年来未参加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培训的中小学专职音乐骨干教师参训。参训教师需具备初级键盘乐器弹奏能力及五线谱(或简谱)识谱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合唱指挥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教龄工作5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五、培训时间、地点

  (一)体育

  1.2010年7月30日-8月13日,成都体育学院。

  2.2010年8月4日-8月18日,福建师范大学。

  3.2010年8月8日-8月22日,西北师范大学。

  4.2010年8月15日-8月29日,北京教育学院。

  (二)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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