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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18.加强代表建议处理工作。把办理代表建议和推动改进工作更有效地结合起来,完善代表建议的交办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重点处理建议和建议跟踪办理程序,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协调服务。

  19.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把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与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更有效地结合起来,根据代表专业特长和提出议案建议情况,精心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起草和审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认真听取和吸收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常委会工作。

  20.改进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工作。把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与提出议案建议更有效地结合起来,精心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小组活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组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视察调研活动。

  21.组织代表参加专题学习培训。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建设,以及能源环境、自主创新等题目,拟举办7期代表学习班,把学习法律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22.继续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为代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定期举行情况通报会、形势报告会等,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工作。

  23.认真做好地方人大换届选举的调研指导工作,及时研究提出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5年来代表工作的经验,协助做好代表法的修改工作,及时研究提出有关修改建议。

  四、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

  24.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工作。按照中央外交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加强与外国议会和国际议会组织的交往与联系,深化政治互信,推动务实合作,增进人民友谊,努力使议会成为推动国家关系健康发展的建设性力量。

  25.重点做好高层互访工作。确保委员长出访活动的顺利进行,安排好委员长会议其他组成人员的出访活动,邀请有关国家议会领导人访华。

  26.有效推进与有关国家议会的定期交流。组织好与俄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推动召开与美参院会议机制第五次会议和与美众院交流机制第十一次会议,开好与日参议院交流机制第四次会议和与日众议院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加强与欧洲议会机制交流,推动与其他国家议会的机制交流活动,保持与有关国家议会交往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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