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做好2010年税收测算和进度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0年2月23日 署税发[2010]74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肆虐、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全国海关同心协力,顽强拼搏,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出色地完成了全年税收工作任务,税收总量再创历史新高。今年海关税收预算初步安排为9650亿元,在去年实收数基础上增加了436亿元。尽管当前完成税收预算任务的有利因素较多,但必须看到宏观经济形势好转过程中制约海关税收的因素仍然很多,消化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的不利因素需要较长时间,海关税收工作面临的不确定性仍然很大。
各关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认识,认真测算本关区税收总量,加强实时监测和预警,确保国家税收预算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关区贸易形势的研判。各关要认真研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关于促进外贸发展的各项政策,关注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积极分析和跟踪经济形势,对可能影响本关区税收的区域性政策及重大事项要加强研究,对关区主要行业运行情况要实时跟踪,与地方有关经贸主管部门要保持密切接触,科学把握关区税收征管形势。
二、科学预测关区税收流量。在合理判断贸易走势的基础上,各关要加强对影响税收各项因素的分析,注意跟踪监测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走势,充分结合关区进口增长幅度、贸易结构、商品结构等客观实际,科学合理地测算本关区今年税收流量(包括转关运输税收量)。
测算中可以采用经验估计、数学模型计量等方法,也可以实地走访关区主要税源企业,了解企业进口计划,合理推算本关区税收总量。
三、实时监测税收进度。要建立税收质量和税收进度的实时监测制度,根据经济贸易实际,结合税收质量考核和报关单抽样考核工作,做好对税收的监测,及时修正税收预测结果。对测算与监测结果之间出现重大差异的,要及时组织分析研究,准确掌握原因,积极研究对策。
有关税收测算结果请于3月10日前反馈总署关税司。测算结果只作为关区税收计划参考。如发生影响税收测算的重大情况,要随时向总署报告。总署将对各关所报税收测算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加强对税收征管全面情况的掌控,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关税收征管工作的检查指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