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部署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交财发[2010]274号)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定,部与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部分单位还存在“重资金、轻资产”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既是实施预算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廉政建设和建立节约型交通运输行业的基本要求。为全面落实2010年4月部在南京市召开的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部属单位的实际和特点,以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以制定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主线,紧紧抓住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实施科学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理念
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应树立4个理念: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及财务管理相结合;实行全员管理和全过程管理;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均属于国家和部门监督管理的国有资产;依靠信息化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三、目标任务
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经过1-2年的努力,争取出台1-2个行业特色显著的资产配置标准规定;所有部属单位依靠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2010年内实现政府采购网上审批,两年内实现资产处置网上审批。经过3-5年的努力,实现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由经验式管理转变为理性化管理,由分散式管理转变为集约化管理,由粗放式管理转变为精细化管理;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和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基本适应工作要求;资产配置科学合理,资产使用有效、处置规范;资产管理全面实现信息化;部属单位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走上科学管理的轨道。
四、具体工作
一是健全资产管理工作体制。各单位要健全和完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工作体制,做到资产管理体制与资产管理工作相适应。要将资产管理工作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即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明确财务部门是这项工作的牵头负责的部门,避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及财务管理相脱节。各单位要对资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于职责不清晰、分工不明确的,要抓紧理清明确;对协调和制约机制不适应、不顺畅的,要抓紧调整规范。
二是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财政部《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部属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完善资产购置审批制度、一般采购与政府采购制度、资产入库登记制度、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资产保管清查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责任与奖惩制度、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与绩效考评制度、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