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加快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进程,更好地为参保对象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开展达标验收工作的意义和总体要求
社会保险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它记载了每个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与每位参保人员的利益紧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以下简称达标验收)是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状况的评价和验收,是贯彻《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的有效手段,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验收认定结果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作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业务工作考核评比的组成部分。
达标验收按照全面建设、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国绝大多数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方面做到“落实制度措施、落实场地设施、落实专业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基本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管理。
二、达标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达标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的相关部门成立全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省级经办机构的达标验收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综合计划处。
各省要成立相应的达标验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省以下经办机构的达标验收工作。各省级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要报全国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达标验收等级确定
达标验收采用百分制,根据验收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级别,即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单位,得分在60分-84分之间的为合格单位,得分60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各省级所属市县级经办机构验收等级的确定由各省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
四、达标验收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一)达标验收采取单位自评和上级部门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级经办机构在进行自评后,向全国验收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申请报告包括本级经办机构自评报告一式两份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申报审批表》一式四份。
全国验收领导小组收到申请后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抽调部分省级经办机构和省级档案局有关人员组成验收认定小组,于申请后3个月内安排对申报单位进行达标验收认定。
(二)达标验收工作按照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实地查看、公布验收结果的程序进行。为考察省级经办机构对下级经办机构的监督与指导,全国验收领导小组在验收省一级的基础上,将抽查部分市、县级经办机构达标工作情况。验收组成员按照达标验收标准现场打分并经综合研究提出等级认定意见,确定达标等级并颁发证书。
(三)获得优秀等级的,有效期为5年。期间如发生重大问题,将降低或撤销等级。获得合格等级的单位,一般满2年后可申请优秀等级。
经全国验收领导小组检查认定为优秀和合格的省级经办机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颁发证书。3年内没有达到合格等级的省级经办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各省级验收领导小组应制定本省级达标验收实施方案并报全国验收领导小组。
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内容和得分标准
类别
| 项目
| 分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细则
| 自验得分
| 验收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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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
| 管理办法
| 5分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有本单位或本系统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工作办法。按照《规定》开展业务档案目标管理,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有相应的管理工作部门,将业务档案工作纳入单位议事日程、年度工作计划和单位发展规划。
| 1.没有制订本单位或本系统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不得分;制定发布的办法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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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工作没有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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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设置相应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部门,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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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将业务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进行部署、检查、总结(以文字材料为依据),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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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将业务档案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以单位文件为依据),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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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 8分
| 配备有专、兼职业务档案工作人员,数量能适应业务档案工作任务的需要。业务档案工作人员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业务熟练。业务档案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组织业务档案工作人员参加档案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
| 1.没有配备档案工作人员的,不得分;档案工作人员与管理的档案数量不相匹配,少于(1人/万卷),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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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档案工作人员本年度内有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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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档案工作人员文化水平没有达到大专以上,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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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档案工作人员没有保持一年以上相对稳定,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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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连续两年没有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参加档案业务学习和培训,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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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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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 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档案人员岗位职责,建有业务档案工作流程,将业务档案工作列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程序和业务经办人员的岗位责任,并认真评估,严格奖惩。能够对所属经办机构业务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年度有评估。跟踪业务档案发展新趋势,及时更新管理手段。
| 1.没有明确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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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建立业务档案工作流程(以文字材料为依据),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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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将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各项具体业务经办工作程序(以文字材料为依据),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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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没有将业务档案工作与分管领导、业务档案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以单位文件为依据),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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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没有对所属经办机构业务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进行年度评估,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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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建设
| 档案用房
| 10分
| 设置有规范标准的业务档案专用库房,能够容纳应接受的全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办公室、库房、查阅室按要求分设。
| 1.没有档案专用库房,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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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库房面积不达标(40㎡∕万卷),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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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档案库房有安全隐患,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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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档案库房内有杂物,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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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库房、办公室、查档室没有做到三分开,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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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用
具
| 5分
| 业务档案橱架、盒、夹、卷皮等档案装具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数量充足。
| 1.没有存放业务档案的柜架,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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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备用柜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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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档案装具的式样、规格及质量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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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
设
备
| 10分
| 库房内应配置温湿度计、空调、去湿机、消毒灭菌机、灭火器、吸尘器等设施设备,达到“九防”要求。业务档案管理与单位办公现代化同步发展,配备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化管理设备和办公软件。
| 1.档案保管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磁、防鼠、防虫等“九防”,每缺一项要求或设备措施扣0.5分,扣满4.5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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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配备计算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复印机等现代化设备,每缺一项扣0.5分,扣满3.5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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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建立业务档案管理办公软件,实现办公自动化,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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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业务档案管理软件与单位社保经办业务系统联接、实现业务档案自动生成和归档管理,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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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
| 相关制度
| 5分
| 建立业务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档案保管、保密、统计、鉴定、销毁、移交、查阅利用、业务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岗位责任等管理制度。
| 业务档案相关制度有归档、保管、保密、统计、鉴定、销毁、移交、查阅利用、设备维护使用、岗位责任等管理制度,每缺一项制度扣0.5分,扣满5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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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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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重视立卷归档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布置、检查、督促。实行业务部门立卷并定期向档案部门归档制度。坚持平时立卷。各类案卷符合有关案卷质量的规范要求。
| 1.没有按时完成当年所有立卷归档工作,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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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实行业务部门立卷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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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坚持平时立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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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案卷设置、卷内文件排列不合理、保管期限划分不准确、卷内目录和封面填写不规范、备考表填写不完整、案卷标题拟写概括不准确、包装不够结实整齐等,每项扣0.5分,扣满4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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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集
| 7分
| 应归档的材料齐全完整。档案管理的部门按照规定做好各种门类、载体档案和相关资料的接收工作。
| 1.各种业务档案文件材料归档不及时,没有按要求做到归档材料齐全完整,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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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收集业务档案电子文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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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理
| 6分
| 按《规定》要求制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统一分类方案,且分类符合方案。各种业务档案和资料按编目、编号整理规范。归档的业务档案案卷,存放有序。
| 1.没有按《规定》要求制定和落实分类方案,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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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将业务档案和资料按编目、编号进行规范整理,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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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档案零散存放,没有分类整理上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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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没有将归档的案卷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存放,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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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
| 5分
| 建立规范的全宗卷。库内有业务档案存放示意图。库内温湿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业务档案无受损现象。对受损档案及时进行复制、保护。
| 1.没有建立规范的全宗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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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库房内没有业务档案存放示意图,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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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定期检查库房温湿度,库内温湿度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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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没有定期检查业务档案受损情况,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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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没有对受损档案及时采取修复、复制、保护等措施,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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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销毁统计
| 4分
| 成立鉴定小组,按期完成到期档案鉴定工作。业务档案销毁符合销毁程序。业务档案收进、移出登记及时,统计台账数据准确,账物相符。统计报表符合要求。
| 1.没有成立鉴定小组和按期完成到期业务档案鉴定工作,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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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按规定程序销毁业务档案,手续不完备,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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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档案进出登记不及时,统计台账数据不准确,账物不相符,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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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务档案统计报表不符合要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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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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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应移交档案馆的业务档案按规定及时移交,履行手续完整清楚。档案人员调动时实行档案移交制度,履行移交手续。
| 1.没有按规定及时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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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档案移交当地档案馆没有履行完整手续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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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没有履行移交手续,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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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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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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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保管期限,建立规范的检索目录工具。实现了业务档案的计算机管理和检索。
| 1.没有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保管期限编制案卷目录,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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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按保管期限编制全引目录或归档文件目录,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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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实现计算机管理(机读目录),扣1分;
没有实现计算机检索业务档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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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种目录没有续编且编制不符合要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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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管期限为30年以上的业务档案没有实现电子化管理,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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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用
| 5分
| 业务档案管理人员熟悉所藏档案,调卷迅速准确。有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薄。主动了解单位各业务部门对利用业务档案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借助于办公自动化网络实现网上利用。
| 1.业务档案管理人员不熟悉室藏,调卷不迅速准确,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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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档案借阅没有登记,利用效果没有反馈登记,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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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利用服务实例和形成的文字材料,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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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没有借助于办公自动化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利用,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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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
| 2分
| 建立参保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参保人员查询。
| 1.没有建立参保信息查询系统,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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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询系统不能提供参人员查询信息,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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