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督导检查。为了推动今年风险监测工作,下一步我们还要对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组将由有关行政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通过督导,更深入地了解各地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更加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督导检查结果将向全国通报。我们要求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卫生部督导检查前先期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工作,找准工作薄弱环节,狠抓落实。
(五)及早组织制定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启动研究制定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在此,我对明年计划的制定提几点建议:一是计划要满足食品安全监管的三大需要,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国务院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分别根据各自需要提出建议。二是国家计划要充分满足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为国务院和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的制修订提供科学数据。三是要努力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效率,要尽可能发现问题和隐患,尽可能发现规律。所以,监测计划一定要有重点、要有针对性。建议组成一个由多部门、多领域、多层面的相关专家与行政人员组成的起草专家小组。2011年的计划研制工作应抓紧,按照要求在今年9月印发,以便各地及早安排明年的工作。
四、着力加强风险监测制度和能力建设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目前的工作基础和水平与《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与国际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从国内各地区看,风险监测工作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我们要有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一是要继续加快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各项工作机制,规范风险监测工作。卫生部正在组织起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机构能力条件与工作规范》以及与质量控制、技术培训等相关的各项技术规范。二是下大力气加强能力建设。卫生部正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加强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的专项规划和十二五规划。三是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力加强人员培训力度,所谓“提高能力”首先强调的是人的能力。卫生部还将利用我们各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的优势资源组成技术协作团队专项研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相关的政策与技术问题。
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克服一切困难,把今年的工作做好;同时,我们要抓住国务院食品安全两年整顿工作的契机,通过不懈努力,大力提高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水平,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力争把覆盖全国并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