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也发现,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严重不平衡,有些地方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表现在监测方案至今尚未制定下发;部门协调不力,监测方案迟迟没有会签;工作经费不落实,甚至卫生部去年下拨的风险监测补助经费还没有划拨给承担任务的单位。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我们认为,首先是有的地方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认真抓落实;二是有的同志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等、靠思想;三是角色转变不到位,习惯于传统、熟悉的工作,还没有把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新的法定职责上来。这次会议我们要交流一些地方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促进相互学习、相互启发,有针对性地解决上述问题,这样才能确保今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完成。在各地经验和做法的启发下,我想就如何面对工作中的困难谈几点想法。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实施周期长、工作环节多、技术难度高等特点,所以,必须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管理。切实加强领导,首先是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要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法定职责的履行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各级疾控中心特别是省级疾控中心是承担风险监测的业务骨干和主要责任单位,中心领导务必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相关技术工作的领导。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责任落实。3月北京会议后各地都在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方面做了不少尝试,浙江、重庆等地出台了专门文件,天津、云南等地成立了由分管厅(局)长负责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领导小组形成相对固定的组织管理体制,福建省卫生厅还成立了跨部门的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小组,参与单位包括卫生、农业、海洋渔业、质监、工商、食药监、粮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这些地方的做法对大家应该有所启发。
(二)争取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
针对当前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中存在的部门协调不力和地方配套经费不落实等问题,我们要充分依靠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给政府当好参谋,向政府汇报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与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关系,争取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湖南省卫生厅在这方面有一些很好的做法,值得大家借鉴。3月北京会议后,湖南省卫生厅及时向政府进行了汇报,提出了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的总体设想,并提出要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纳入到卫生监督体系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和政府考核目标。在卫生厅的努力下,湖南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做出决定,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础上建立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中心,并同意适当安排2010年所需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因此我们建议:一是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内容要与各级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有关部门列为重点监督内容的食品安全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让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我们要定期向政府领导汇报风险监测工作情况、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工作的成效;三是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依法及时向政府报告和有关监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地方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卫生部门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方面的职能作用。从各地上报的阶段性工作总结来看,不少省市都有这方面的体会和做法,如天津、河北、江西、贵州等地都在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和地方财政支持方面做了很有成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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