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法》针对卫生部门的专业特点和工作能力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等职能的关系,把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牵头工作交给了卫生部门,既体现了国家和人民对卫生部门的高度信任,更要求卫生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全面承担起组织开展风险监测的相关法律责任。今年4月,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同志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重要讲话,特别强调要依法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是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啸宏副部长在今年3月卫生部实施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工作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一要认真学法,二要明确任务,三要加强领导。认真学法,就是要解决认识问题,切实提高履职意识;明确任务就是要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领导,就是要落实责任制,加强督促指导,并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的问题。
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认真落实卫生部会同5部门联合下达的《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各地要按照法律规定尽快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按照2010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全面展开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至少覆盖30%的人口。按照计划要求,各地应在每个季度最后1个月的20日之前向卫生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同志们,今年是我们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全面展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第一年,对不少地区来讲是一项全新工作,即使一些参加过两网监测的地区也感到有一定压力。我们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各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我们全行业的智慧和创造性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有力地推动今年的工作。明天的分组讨论请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共同为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献计献策。
二、积极开拓,努力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规定,卫生部在充分会商有关部门的基础上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和《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3月17日召开了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了2010年风险监测计划的实施工作。目前,各地工作进展总体是好的。不少地方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上报了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开始进入具体的实施阶段。特别是一些西部省区在各方面条件都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很快打开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工作局面。如青海省,3月17日北京会议后行动迅速,很快提出了《青海省201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与商务、经委、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六厅局进行了很好的沟通和协调。玉树地震发生后,在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开展了食品中违法添加物质、粮食和水产品等监测工作,完成了食源性疾病监测试点医院的部署工作。宁夏自治区也已完成对蔬菜类、蘑菇类、炒货等158份样品的检测工作。北京、吉林、浙江、福建、广东、贵州、陕西等地已完成了第一季度的监测任务。一些省市如北京、河北、浙江、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四川等,在国家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地食品安全状况增加了监测项目或采样量,北京市在完成致病性微生物定性监测的同时,率先开展了致病性微生物的定量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