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遴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推荐遴选时充分考虑专家的职业操守、学术造诣、行业影响及其承担工作的能力。委员会遴选程序分为推荐、资格审查、公示、批准。
(一)推荐形式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相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组织专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统一报送卫生部医管司。
2.符合条件的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相关直属单位的专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直接上报卫生部医管司。
(二)推荐范围
委员会委员推荐范围涵盖国内与医疗器械行业相关的临床使用、检验、科研、教学与管理等领域的专家。
(三)推荐条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熟悉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医疗器械行政管理和技术操作规范,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能够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3.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参加,能保证按时参加委员会工作会议,完成专家委员会布置的任务;
4.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近5年在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5.身体健康,年龄小于65周岁;
6.出版相关学术专著1部以上(担任副主编以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成果奖励者优先考虑;
7.在机构中担任主要行政职务者,优先考虑。
四、批准
卫生部根据审查结果批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向其所在单位正式发文通知并颁发聘书。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本辖区(系统)内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推荐的宣传动员工作,真正把本辖区(系统)内德才兼备、年富力强、作风正派、工作严谨的知名学者专家推荐上来。
(二)请各推荐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做好委员的推荐工作。
附件2
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
委员推荐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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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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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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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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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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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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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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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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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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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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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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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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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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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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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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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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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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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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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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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社
会
兼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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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经
历
| (包括时间、学校、所学专业、获得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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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经
历
| (包括时间、单位、工作内容及所从事的专业)
|
主
要
业
绩
和
论
著
| (获奖项目名称、等级或论著题目、鉴定单位或出版单位)
|
个
人
保
证
| 本人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专
家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本表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经我单位审核,同意推荐该同志成为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备选人员。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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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卫生部门意见
| 本表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经我部门审核,同意推荐该同志成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备选人员。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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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
意见
| 本表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经我部审核,同意该同志成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备选人员。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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