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管司关于推荐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函
(卫医管便函〔2010〕69号 201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管(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为配合《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实施,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试点监测和相关培训工作,我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遴选专家。成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并制定了《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遴选方案》(附件1)。
专家委员会分专业分阶段成立,近期上报专业包括:医疗卫生管理类专家;影像科、骨科、心血管科、重症监护科、急诊科、麻醉科和感染科等临床技术应用类专家;医学工程保障类专家。
请依据《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遴选方案》推荐相关专家,填写《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于2010年7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我司。
卫生部医管司医疗处
联 系 人:王乐陈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 编:100044
联系电话:010-68792776
传 真:010-68792790
电子邮箱:mohygs@163.com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联 系 人:孙纽云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方兴大厦1006室
邮 编:100083
联系电话:010-62347987-209
传 真:010-62347987-219
电子邮箱:sunny6879@163.com
附件:1.附件1专家委员会委员遴选方案
2.附件2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1:
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
专家委员会委员遴选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4号),全面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专项检查调研、进行试点监测等相关工作,改进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拟成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
一、委员会的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