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政司、中国残联康复部关于按进度做好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
(卫医政综便函〔2010〕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残联康复部: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2010年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将继续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为全国35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2010年5月,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了《关于实施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2010〕41号),对2010年项目工作作出部署。2010年5月,陈竺部长与各省卫生厅厅长签订《201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各省承诺保质保量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包括“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在内的各项医改任务。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工作
为确保顺利完成项目任务,履行各省作出的工作承诺,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决定按进度进行项目管理,并制定了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要求。2010年4-6月筛查患者数和完成手术数不低于任务总数的15%,7-8月累计筛查数不低于任务总数的45%,累计手术数不低于总数的40%;9-10月累计筛查数不低于任务总数的75%,累计手术数不低于总数的70%;11-12月累计筛查数不低于95%,累计手术数不低于90%;2011年1-2月必须完成全部手术任务,并于3月31日前将2010年项目实施总结上报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确保项目实际执行进度不低于以上要求。
二、按规定报送信息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除按照《关于实施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每两月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外,还要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时、准确通过“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上报系统”上报手术信息,以减轻卫生行政部门信息统计的压力。各省级残联也要每两月同步报送患者筛查进度表(见附件)至中国残联康复部。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将定期总结项目阶段性工作,就筛查数量、手术数量和信息报送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制定并落实患者筛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