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人民群众。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搞好衔接、狠抓落实为着力点,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好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加强基层组织。优化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加强直属机关党组织的指导管理,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切实增强党组织活力,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加强直属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能力水平;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工青妇等基层组织建设。
三、基本原则
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实践中,要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突出为民主题。着眼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紧紧围绕部机关中心任务,切实突出“为民”的争创主题,把深化“为民”理念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把“为民”要求落实到创先争优活动各个环节。
(二)贴近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部直属机关和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日常工作同步推进。
(三)坚持分类指导。根据机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和部管社会组织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各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发展任务和单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确保活动的整体效果。
(四)注重长效机制。在创先争优实践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内容
民政部直属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在促进本单位中心任务完成和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