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开展《全国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
(造经函[2010]39号)
河北、山西、福建、浙江、湖北、广东、广西、云南、四川、陕西、宁夏、新疆省、自治区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2010年6月,国家林业局以办造字[2010]86号文下发了通知,全面部署《全国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科学编制《规划》,我司将根据《规划》编制的通知内容组织赴你省(区)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一)你省(区)经济林产业发展情况。包括省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发展经济林产业的有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等;主要经济林树种资源、产量、产值及其产品的市场情况;经济林产业在区域经济中的效益比重;取得的成功经验及其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等。
(二)你省(区)对发展特色经济林的主要设想及目标要求。一是确定的发展目标,包括近期目标(2011~2015年)和远期目标(2016~2020年);二是特色经济林发展布局,产业主攻发展方向和主导经济林品种;三是重点建设任务,包括资源培育、加工贮藏体系建设、信息交易平台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等。
(三)经济林产业化发展的运作机制、经营模式以及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安排就业等方面的典型情况。
(四)对发展特色经济林的政策建议。包括产业、财政、税收、信贷、投融资、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政策需求。
二、调研分组和时间安排
调研工作由我司负责组织,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省(区、市)林业厅(局)有关人员参加,拟分六个组,即河北、山西组;福建、浙江组;湖北、陕西组;广东、广西组;云南、四川组;宁夏、新疆组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时间为2010年7月中旬~8月上旬。各组具体调研时间及调研组人员名单届时以电话通知。
三、具体要求
(一)调研将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交流及考察等形式结合进行。请你省(区)林业厅(局)认真搞好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调研工作,并提前制定出调研方案,安排好调研路线。原则上每省(区)安排调研2~3个重点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安排2-3个考察现场,选择调研的重点县和现场要具有典型代表性。组织召开的座谈会要有计财、造林、林政、科研、设计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