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根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应急处置、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
(十一)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县级血库人员应知应会一百问答》,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重点要求:
1. 医疗机构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严禁非法采集血液。
2. 二级以上医院应建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做好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积极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培训和检查工作。
3.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根据《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指南,科学合理使用血液。
4. 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应根据《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周、月临床用血计划,并对医务人员用血情况开展评估。
5. 医疗机构应为输血科(血库)配备合理的技术人员、设备设施,输血科(血库)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血液储备计划,做好临床用血的储存、检测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