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生产资料流通行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

  注:上表中“农资类”包括农药、化肥、农机等商品,“化工材料及制品类”不含农药、化肥、农膜等商品,“机电产品及设备类”不含农机等商品。

  附件3
     省(区、市)申报生产资料流通行业重点联系企业汇总表

序号

申报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经营类别

营业收入(万元)

年末从业人员(人)

电子商务交易额(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