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
(2010年4月14日 国质检量函[201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加快推进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现就总局2010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2009年经验成果,深化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
2009年,针对日益突出的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通知,对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进行部署和分工安排,旨在倡导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和社会风尚,营造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各地紧紧围绕“质量和安全年”这一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各地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注重积累经验,创新方法,从监管的手段、对象、时机、力度等方面优化监管措施,巩固监管成果,不仅要突出对重要节假日中特殊商品包装的监督管理,还要将治理过度包装工作日常化、规范化,真正发挥此项工作惠及民生经济、惠及资源环境的积极作用。
二、认真组织宣贯有关国家标准及计量技术规范,提高监管有效性
为做好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总局先后组织制订了国家标准《月饼》(GB19855-2005)、《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以及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 (JJF1244-2010)。各地要继续做好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宣贯和培训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生产,相关计量协会、计量检定机构等以及计量技术人员要做好配合和技术保障工作。
三、加强食品,化妆品市场准入监管,从源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
各地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从源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按照《月饼》(GB19855-2005)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中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款要求,严格食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加强易发生过度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生产许可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源头遏制商品过度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