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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检察机关文明用语基本规范

  一、接待用语基本规范

  您好,请坐。

  欢迎您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向检察机关如实反映问题,但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您反映的情况,检察机关会依法处理,结果会向您反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反映的情况属于XX单位管辖。您递交的材料我们会转给他们,您也可以直接向该单位反映。

  再见,请慢走。

  二、电话通讯用语基本规范

  您好,这里是XX人民检察院XX科室,我是XXX。

  请问您有什么事?(或说明去电事由)

  我说清楚了吗?

  请留下联系方式,有需要我们会与您联系。再见。

  对不起,您打错了(即使接听错打电话,也要礼貌回复)。

  三、询问用语基本规范

  XXX,我们是XX检察院工作人员XXX、XXX,今天依法向你调查取证,请给予配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故意作伪证、隐匿罪证或者窝藏、包庇他人,应当负法律责任。

  对XX一案(一事),请如实谈谈知道的情况。如果担心安全问题,我们会依法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请仔细核对笔录是否与你说的相符,如果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补充或者改正;认为笔录没有错误,请逐页签名按指印或者盖章。

  今天先谈到这里。你对今天的调查取证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以向我们提出,也可以向检察院有关部门反映。

  这是我们的联系电话,如果有什么情况想补充,或者因调查取证工作遇到困难及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再见。

  四、讯问用语基本规范

  XXX,我们是XX检察院工作人员XXX、XXX,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回答。

  你可以进行有罪的陈述或者无罪的辩解,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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