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奶(肉)牛良种补贴项目执行与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农办牧[2010]28号 2010年6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 农牧、农业)厅( 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农垦总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奶牛和肉牛良种补贴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
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我部决定于2010年5月-7月对2009年奶(肉)牛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指导项目实施、促进项目进度、保障项目实施成效为目标,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为核心,按照查违规、排隐患、促整改、保提高的总体思路,认真开展奶(肉)牛良种补贴项目与资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坚决纠正套取挪用项目资金、弄虚作假、坑农害农、以权谋私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奶(肉)牛养殖户利益。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奶(肉)牛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一)奶(肉)牛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
1、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检查2009年奶(肉)牛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了解各地对政策的宣传情况,调查良种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整理各地对《
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梳理汇总近年来各地对良补政策的宣传情况。
2、项目进展情况。检查项目实施单位到位补贴冻精数量、配种奶牛肉牛数量、使用补贴冻精数量、妊娠牛数量、产犊数量等。检查种公牛站补贴冻精生产和供货进度。
3、项目管理情况。各项管理制度与保障措施,是否建档立卡,使用计算机管理;配种收费标准,两费是否分离;配种母牛、犊牛是否佩戴耳标;举办技术培训活动的情况,针对配种员的培训与管理等。
4、项目用冷冻精液。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补贴冻精采购、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良种补贴冻精出入库交接凭据、冻精使用记录和配种记录等是否齐全。检查种公牛站是否按照要求生产、标记补贴冻精,是否及时供货,补贴冻精入出库交接凭据是否齐全。
5、冻精库存情况。自开展良种补贴项目以来,历年补贴冻精的结余库存情况;进口冻精及性控冻精使用情况(来源、用量、分布范围等)。
6、生产记录情况。2008年奶牛良种补贴项目配种母牛的产犊记录,2006年奶牛良种补贴后代奶牛的产奶记录情况等。
(二)奶(肉)牛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1、合同签订。按照《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105号)的规定,检查冷冻精液采购合同签署与履行是否规范,供精公牛是否为当年公布的种公牛,冻精采购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冻精价格是否合理等;检查各地本省内所有种公牛站奶牛冻精数量是否高于项目任务的50%,肉牛良种冻精是否高于80%。
2、资金使用。按照《
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164号)的有关规定,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补贴冻精采购和使用账目是否完整,采购发票、冻精出入库交接凭据和专用台帐等采购和使用凭证是否齐全合规,发票与实物是否相符等;检查种公牛站补贴冻精销售账目是否完整,销售发票、冻精入出库交接凭据和专用台帐等生产、销售凭证是否齐全合规。
三、检查范围
入选2009年奶(肉)牛良种补贴项目的44个种公牛站和全国38个奶(肉)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单位。
四、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
各项目单位组织对本地区2009年奶牛肉牛良种补贴项目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附表1-4,项目种公牛站填写附表5,于6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附表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重点督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部将于6月10日至7月10日,组织5个督导组对北京、辽宁、黑龙江(含农垦)、上海、安徽、河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省份开展重点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督查采取以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