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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及其填写和应用规范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及其填写和应用规范的通知
(农医发【201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规范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我部组织制定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申报书)》、《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样式及其填写和应用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申报书)

  编号:

输入地

申请人

 

负责人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拟调运时间

输出地

场名

 

负责人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引进动物品种

 

数量及

单位

 

用  途

□ 种用

□ 乳用

引进动物产品种类

□精液  □卵

□胚胎  □种蛋

数量及单位

 

运输方式

□公路    □铁路    □航空    □水路

随附材料

1.输入地相应乳用种用动物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2.输入地动物隔离场所情况(平面图、地址、规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申请承诺

本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受理意见

□ 受理。

□  不受理。理由: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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