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及其填写和应用规范的通知
(农医发【201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规范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工作,根据《
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我部组织制定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申报书)》、《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样式及其填写和应用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申报书)
编号:
输入地
|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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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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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联
共
二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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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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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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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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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出地
| 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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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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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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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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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动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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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及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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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 途
| □ 种用
□ 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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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动物产品种类
| □精液 □卵
□胚胎 □种蛋
| 数量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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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
| □公路 □铁路 □航空 □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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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材料
| 1.输入地相应乳用种用动物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2.输入地动物隔离场所情况(平面图、地址、规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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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承诺
| 本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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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受理意见
| □ 受理。
□ 不受理。理由: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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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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