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9]3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我部结合科技企业创业孵化体系,启动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以综合集成各种优势资源,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地培养和储备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
现将《关于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引导辖区所属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工作。
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的申报工作于本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
受理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林芸、张峰海 010-68511831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孵化器管理处
E-mail:fuhq1@ctp.gov.cn
附件1、关于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附件2、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申请表
二00九年七月十日
附1:
关于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工作,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特定时期的重点任务之一。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旨在依托国家科技创业孵化体系,通过提供创业环境与硬件保障、创业培训与辅导、专业技术公共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市场拓展服务,以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植等特殊优势,引导集聚社会资源,培育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地培养和储备大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
一、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引导大学生以技术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促进大学教育资源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的紧密结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输送新鲜血液,培育后备力量。
二、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