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印发《华东区农机修理技能竞赛大纲》的通知
(农机科〔2010〕41号)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省(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华东区农机修理技能竞赛的通知》(农办机〔2010〕29号)要求,我司制定了《华东区农机修理技能竞赛大纲》(附件),现印发你们。请各参赛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积极开展选拔竞赛活动,提高农机维修技能,加强农机培训,促进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华东区农机修理技能竞赛大纲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华东区农机修理技能竞赛大纲
一、竞赛工种
农机修理工。
二、竞赛标准
不低于《国家职业标准 农机修理工》规定的高级职业资格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要求。
三、竞赛方式
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竞赛成绩采用百分制,理论知识考试占总成绩的30%,操作技能考核占总成绩的70%。
理论知识考试范围包括农机修理专业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相关知识。试卷从《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提取,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两种。单项选择题160题,判断题40题,采取无纸化计算机考试形式。竞赛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操作技能考核范围包括农业机械技术维护、检查调整、故障诊断与排除及总成和零部件修理。采取现场实际操作形式,从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安全文明生产、工量具选择和使用以及作业前准备、现场清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操作技能考核分为自选操作项目与规定操作项目两部分组成。
(一)自选操作项目。自选操作项目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手扶式插秧机、半喂入或全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3种机型的技术维护、检查调整、故障诊断与排除。各代表队的3名参赛选手分别选择互不相同的1种机型进行操作,并在报名表中的备注栏中注明。自选操作项目占操作技能成绩的25%,考核时间为4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