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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度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三、妥善使用和严格管理项目经费

  我部按1.6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学员的食宿补贴、市内交通补贴、进修培养费、学习资料费等。各项目省(区、市)卫生厅局要按规定妥善使用和严格管理项目经费。学员派出单位负责报销学员两次往返差旅费。

  四、有关要求

  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对于提高西部地区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西部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省(区、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要高度重视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做好项目工作部署,提高学员选派质量,做好服务和后续使用等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同时要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扎扎实实推进项目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我部人事司将与各项目省(区、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签订《委托项目协议书》,项目由各项目省(区、市)卫生厅局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请各项目省(区、市)卫生厅局根据协议书的要求,制订项目实施计划,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附件:1.西部地区卫生技术骨干进修培养申请表

  2.西部地区卫生技术骨干进修培养考核登记表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西部地区卫生技术骨干进修培养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

出生年月

 

籍贯

 

健康状况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注明省市县)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位

 

授予单位及日期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拟研修专业及具体方向

 

 

 

 

(由本人填写,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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