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为进一步调动相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
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决定对在2009年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169家有功单位、王敬浩等173名有功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希望获得表彰和奖励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全国版权执法部门及相关部门、广大执法人员以受表彰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为榜样,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切实提高我国的版权保护水平。
附件:2009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获奖名单
国家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获奖名单有功单位
一等奖
01.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02.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
03.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04.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稽查三处
05.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一处
06.吉林省长春市版权局
07.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
08.山东省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
09.河南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11.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二等奖
01.安徽省“一点智慧”盗版软件专案组
02.湖北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
03.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一大队、
03.湖北省武汉市版权局
04.湖北省利川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05.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网监支队
06.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03. 政经文保署经侦大队
07.四川省“8·19”销售侵权音像制品案专案组
08.四川省凉山州新闻出版(版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