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足基层,示范带动,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在中央综治办指导下,妇联组织牵头、各部门协同、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有效工作载体。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契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以“五个一”创建、“五帮五清”、“四防四无”为目标,大力推进“平安家庭”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三级创建工作。在县(市、区),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创建“五个一”:一条妇女维权热线、一个妇女维权合议庭、一支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队、一个信访接待站和一个妇女庇护所(救助站)。在社区(村),推广与综治工作站共建妇女维权服务站(点)的经验,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建设“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努力做到“五清五帮”,即流动人员底数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吸毒人员底数清、闲散青少年底数清、特困家庭底数清,开展矛盾调处、家庭暴力投诉和报警、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就业创业服务等困难帮扶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在家庭中,开展以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为目标的“四防四无”创建活动,推广“十户联创”的“平安家庭”创建模式,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热情,切实以家庭的平安服务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全国妇联将与中央综治办适时组织召开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进一步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三、整合资源,统筹协调,进一步形成维权维稳工作合力
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做出相应努力。“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期间,各地要抓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机遇,统筹协调,加强资源整合,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一要着力推进在有关部门广泛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进一步激发相关部门的维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提供制度化的维权服务。二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推广借鉴吉林、湖北等地依托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妇女维权站等经验做法,在基层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普遍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点),直接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把维稳工作落实到基层。
各地各部门要从关注服务妇女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策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确保维权周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妇联、综治、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注重“三个结合”,即将维权周活动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各地“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百年纪念活动相结合,与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推动查处妇女儿童典型侵权案件相结合,切实为广大妇女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做好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各种传媒手段,扩大维权周活动的效果和影响,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法规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