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注重优化环境,扩大“家庭护卫行动”的社会影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媒体及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社会宣传,宣传党和政府大力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政策、措施,宣传国内外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中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家长、未成年人广泛参与到“家庭护卫行动”中来。要打出活动的声势,亮出活动的特色,对活动聚焦宣传,全过程跟进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体现活动的成效。要建立活动激励机制,挖掘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家长、未成年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成为“家庭护卫行动”中最具说服力的宣传员。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家庭护卫行动”是动员千家万户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新载体,是发挥妇联组织优势配合全局工作的一项举措,是新时期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创新探索。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项活动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狠抓推进。各级妇联是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主动争取其他部门对活动的指导和支持。文明办要将活动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整体安排,对活动给予支持配合。外宣办要支持活动的宣传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活动纳入中小学家长学校教学和学生校外实践活动中。工信部门要协调互联网协会为活动提供专家支持。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活动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工作资源整合利用,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支持,探索建立社会公益项目,组织动员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活动,形成覆盖城乡基层的各类志愿者团队,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中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家庭护卫行动”是一项涉及多个领域的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和部门联动,要及时了解活动的进展,定期开展活动的检查和评估。各地妇联要做好“家庭护卫行动”情况的汇总工作,及时总结和报道好的做法和工作经验,并上报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
全国妇联
中央文明办
中央外宣办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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