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外宣办关于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的通知
(妇字[2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文明办、外宣办、教育厅(教委)、通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文明办、外宣办、教育局、通信管理局: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铲除、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传播,大力倡导良好的网络文明和健康的社会风尚。为充分发挥家庭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以下简称“家庭护卫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家庭护卫行动”以营造文明和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为主题,以服务家长、未成年人为核心,以家庭成员的自主参与为特点,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深入社区、面向基层发动全国亿万家庭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活动,自觉抵制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有害信息,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促进形成健康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活动时间
2010年2月下旬将在北京举行“家庭护卫行动”发布会,在全国启动这项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在今年“六一”儿童节前相继启动。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家庭护卫行动”要坚持疏堵并举、标本兼治、重在建设的原则,体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实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平安家庭、和谐家庭建设以及社会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指导帮助广大家长、未成年人做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参与者,文明生活的建设者,优秀品德的践行者。“家庭护卫行动”由举报监督行动、家庭教育指导行动、社会实践行动、舆论宣传行动四大行动组成,具体内容和方式为:
(一)举报监督行动。以净化互联网、手机媒体环境为重点,帮助家长、未成年人了解掌握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举报平台,支持家长、未成年人对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信息网络淫秽色情、低俗信息以及不法机构的举报,积极发挥家庭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中独特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