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关于修改
民事诉讼法的议案7件,关于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议案4件。重庆团夏之宁等32位代表(第137号)、重庆团汪夏等31位代表(第138号)、福建团王宪榕等30位代表 (第160号)、湖南团秦希燕等30位代表(第 251号)、黑龙江团孙桂华等30位代表(第278号)、新疆团拉依萨·阿列克桑德洛娜等31位代表(第288号)、广西团刘庆宁等31位代表(第 312号)提出关于修改
民事诉讼法的议案;安徽团赵鹏等30位代表(第209号)、黑龙江团孙桂华等30位代表(第274号)、黑龙江团迟夙生等 31位代表(第275号)、湖北团王利明等30位代表(第439号)提出关于制定强制执行法的议案。修改
民事诉讼法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抓紧起草修正草案。关于是否单独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问题,将在修改
民事诉讼法时一并认真研究。
13.关于修改
行政诉讼法的议案8件。浙江团周晓光等30位代表(第46号)、陕西团马克宁等30位代表(第144号)、福建团章联生等 31位代表(第155号)、福建团刘道崎等31位代表(第159号)、福建团赵静等30位代表(第 218号)、黑龙江团迟夙生等31位代表(第375号)、江苏团窦希萍等30位代表(第480号)、湖南团李开喜等30位代表(第510号)提出关于修改
行政诉讼法的议案。代表们的主要建议是:(一)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二)设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三)增加行政裁决方式; (四)修改证据制度; (五)延长案件审理期限; (六)完善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七)加大罚款数额;(八)增加规定当事人对准许撤诉的裁定享有上诉权利等。修改
行政诉讼法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法制工作委员会已经展开相关工作,在修改
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将认真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
14.关于修改
兵役法的议案4件。上海团贾伟平等30位代表(第83号)、福建团许金和等 33位代表(第153号)、浙江团赵林中等30位代表(第243号)、新疆团侯小勤等34位代表 (第289号)提出关于修改
兵役法的议案。代表们的主要建议是:(一)统筹考虑退役士兵的安置;(二)解决现役军人失踪;(三)赋予民兵抢险救灾任务等。修改
兵役法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有关部门已将
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呈报国务院、中央军委。
15.关于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的议案3件。重庆团汪夏等31位代表(第133号)、黑龙江团迟夙生等34位代表(第285号)、黑龙江团孙桂华等30位代表(第377号)提出关于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对社区矫治作出法律规定的议案。中央部署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已明确提出“将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09年5月26日,法制工作委员会邀请十届、十一届会议期间领衔提出关于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议案的代表座谈,重点就违法行为教育矫治的决定程序问题听取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将继续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有关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好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16.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议案2件。黑龙江团姜鸿斌等30位代表(第283号)、河南团孙陶生等30位代表(第455号)提出关于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议案。代表们的主要建议是:(一)完善代表资格审查制度;(--)明确预备会议的组织形式; (三)代表团或者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立案;(四)完善表决方式;(五)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实行专职制;(六)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预算委员会等。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全国人大组织法的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