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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妇厅字[200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全国妇联各团体会员: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扎实做好妇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妇女群众和妇联干部的法律素质,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普法读书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08〕3号)和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妇字〔2009〕6号)精神,经研究,在全国妇联系统开展“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4月中旬开始,2009年12月上旬结束。
  二、活动对象
  1、妇联系统干部职工
  2、妇女群众
  3、妇联团体会员单位干部职工
  三、指定用书和竞赛题
  竞赛指定用书--《全国妇联系统“五五”普法知识读本》(法律出版社出版)
  竞赛题--刊登于中国妇女报
  四、活动安排
  1、2009年4月中旬,下发活动通知,启动竞赛活动;
  2、2009年4月22日,在中国妇女报刊登竞赛试题、竞赛规则和答题卡;4月20日前(刊登前3日截止)订购试题;
  3、2009年4月23日至2009年9月30日为竞赛答题和答题卡寄回时间;
  4、2009年10月阅卷,在中国妇女报刊登竞赛结果;
  5、2009年12月,在全国妇联“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仪式上进行竞赛活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妇联系统“五五”普法中期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团体会员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突出重点。要在鼓励广大妇女群众广泛参与竞赛的基础上,确保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积极参加到竞赛中来。要广泛发动妇联系统干部职工、妇女群众和其他行业的妇女干部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有组织地参加竞赛,鼓励广大群众和家庭自觉参加竞赛活动。通过参加竞赛活动,增强广大妇女对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使广大群众和家庭增强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意识,主动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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