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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系列纪录片《中华商道》(暂定名)拍摄及公益活动的通知

  通过实地探访、人物访谈、情景再现、资料汇编等形式,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重新审视老字号的历史传承和商业文化,力求融历史性、知识性、趣味性、揭密性、宣传性为一体。
  五、播出及发行计划
  纪录片拍摄完成后拟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协助纪录片的发行工作。发行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预计2010年10月起)为境内发行阶段,计划向300家地方电视台发行。第二阶段(预计2011年1月起)为境外发行阶段,拟向国外和台港澳地区发行。此外,还将向国内外网络媒体发行播出,并根据有关需求出版中华老字号系列丛书以及画册、光盘多媒体等文化衍生品。

  附件2:
  中华老字号系列纪录片《中华商道》(暂定名)
  候选拍摄企业推荐表

单位名称

 

品牌名称

 

老字号认定时间

 

认定机构

 

所属行业

 

邮政编码

 

企业地址

 

负 责 人

 

职  务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E-mail

 

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理由

 

 

 

 

 

 

 

 

 

 

 

 

 

负责人:     (公章)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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