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灾区儿童救助关爱工作的通知
(妇厅字[20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我国四川省汶川等地发生的里氏8.0级强烈地震,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严重的损害,灾区儿童正经受着巨大的灾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抗震救灾工作立即作出重要部署。全国妇联迅速行动,针对救助支援灾区儿童,紧急筹集急需的资金物资,设立救助基金、救助热线,发出倡议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与灾区儿童心手相连,为抗震救灾工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决策,切实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优势,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灾区儿童的救助关爱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继续组织物资资金紧急救援
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妇联所属妇女儿童基金会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灾区儿童救助关爱资金募集,筹集灾区妇女儿童急需的奶粉、尿不湿、内衣、消毒液等食品、药品、生活用品,以及灾后重建家园、重返校园所需的学习生活用品,为满足灾区儿童当前基本生活需求和后期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提供支持。目前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已设立中国儿童紧急救助基金,支持灾区儿童紧急救养、孤儿救助等重点项目。
二、协助做好儿童及家庭的生活安置
四川等灾区妇联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群众安置点及时了解儿童及家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迫切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儿童临时庇护场所,接待安置暂时无家可归的儿童。要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协助政府做好孤儿领养、寄养和助养工作,为社会各界开展救助关爱以及儿童寻找亲人提供方便。要有序组织志愿者,协助做好妇女儿童特别是地震中致伤、致残儿童的安置、照料及卫生防疫指导。各省区市妇联要根据灾区救助安置工作需要,主动组织对口援助,在资金、人员、物资、技术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尽最大努力让灾区儿童有饭吃、有水喝、有住处、有衣穿,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三、及时开展儿童及家长的心理疏导和抚慰
地震对灾区儿童和家长,特别是对灾难中失去亲人、失去老师同学的儿童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创伤,实施有效的心理疏导对他们今后一生的健康幸福极为重要。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家庭志愿者、专业人员,对儿童及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抚慰。积极组织编写心理疏导培训手册,对基层儿童工作者和家长进行培训,对儿童进行防灾知识教育。全国妇联将组织专业工作人员赴一线开展心理救援,与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开展灾区儿童心理辅导培训援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