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宣传
《统计法》、
《处分规定》、《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将以上法律法规作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中国人口网、中国人口报等媒体,积极发挥纵到底、横到边的组织优势,广泛加以宣传,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法、敬法、知法、守法的统计氛围,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统计工作,配合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于7-8月份举办相关知识竞赛,更好地提升宣传效果。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依法统计意识深入人心,并纳入“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范围。
(三)加快推进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改革。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尽快制订加强新时期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统计报表制度,完善人口计生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也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本省(区、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面临的难点、重点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强化统计在人口计生事业中的基础地位,稳步推进本地区人口计生统计改革。
(四)着力提高人口计生统计队伍素质。结合2010年人口计生信息统计工作重点,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在第三季度举办全国统计监测培训班和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经验交流片会。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也要围绕本省(区、市)人口计生统计队伍的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人员培训。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阶段(6月20日前)。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按照统一要求,抓紧做好依法统计大检查准备工作:
1.成立人口计生依法统计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本省(区、市)依法统计大检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依法统计大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做好检查人员抽调和培训工作。
3.充分利用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
《统计法》、
《处分规定》、《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广泛宣传依法统计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