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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3、学习宣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基层妇女民主参与的能力。要进一步开展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妇女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公民各项权益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要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实践贯穿在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思想道德觉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增强热爱祖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意识,积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五五”普法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妇联要重视和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措施,落实领导和工作机构的职责。全国妇联已于2006年10月成立全国妇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妇联系统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权益部。各地妇联要成立由有关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及时总结、部署工作。
  2、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全国妇联按照国家有关“五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妇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各地妇联要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五五”普法规划,分步组织实施。每年度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到有规划、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全国妇联普法办。
  3、建立监督激励机制。各级妇联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全国妇联统一制定妇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评估考核指标,指导各地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并表彰、奖励先进典型。各地妇联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评估考核指标和表彰奖励标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和总结、表彰工作,积极推进“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4、落实普法专项经费保障。各级妇联要根据普法工作需要,安排普法工作专项经费。全国妇联对“五五”普法工作每年进行单独立项,保证专项支出。各地妇联要保障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工作专项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充足供给,专款专用。
  (二)进一步加强妇联系统干部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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