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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妇字[2006]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方位推进妇联系统法制化建设,全面提高妇联组织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全国妇联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国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指导妇联系统和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开展普法工作。现将《全国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落实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全国妇联
2006年11月24日

全国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妇联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国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维权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妇联组织自身法制建设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推进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促进两性平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地推进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实践,进一步增强妇联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妇联组织各项工作法制建设,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男女平等、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观念,营造贯彻实行男女平等宪法原则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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