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第三届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体育局:
现将第三届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单项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规程的要求,积极组队参赛,力争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全国妇联
国家体育总局
2006年12月29日
第三届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07年4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八十中学分校举行。
二、竞赛项目
女子团体。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并邀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女性团体组队参赛。
四、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4名。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大会竞赛总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同队运动员应着同样的服装,短袖运动衫(袖子和领子除外)、短裤的主要颜色应与白色明显不同。最好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运动服。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乒乓球竞赛规则(2006)》。
(二)竞赛方法: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同名次单淘汰赛,排出全部名次。
(三)每场团体比赛为5局3胜制。
双方运动员的出场顺序为:
(1)A--X
(2)B--Y
(3)A(B)/C --X(Y)/Z
(4)B(A)--Z
(5)C --Y(X)
(四)比赛每局采用11分制。
(五)比赛用球:“红双喜”牌三星白色乒乓球。
六、报名和报到
(一)第一次、第二次报名按照竞赛总规程要求执行。
(二)各代表队及裁判员报到时间待定。
七、录取名次、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