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普法和维权服务。全国妇联将在10个省区市启动“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重点援助一批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利用专业资源,集中开展专项维权服务和行动,组织社会力量,主动深入社区、村镇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进行普法宣传,直接了解和把握广大妇女中带有苗头性或倾向性的问题。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仲裁和土地仲裁等途径,着力解决一批侵害妇女权益,特别是侵害农村妇女土地相关权益和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典型案件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女性特殊人群帮教和关爱活动,针对她们的实际需求,积极整合资源,创造条件,提供维权服务及社会救助。
三、职责分工
司法行政机关要在普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资源分配上,适当对女性农民工予以倾斜,切实为一批女性农民工提供有针对性、有实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
农业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培训,关注和解决一批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的土地权益问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开展“春风行动”中,免费为女性农民工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就业岗位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支持妇联组织开展“春风送岗位”服务行动。
妇联组织要积极主动与司法行政、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加强合作。要充分发挥自有网络、阵地和队伍的作用,加强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权服务。要广泛利用大众传媒,宣传、教育妇女,反映妇女诉求,监督、推动一批重大案件解决。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维权周活动作为落实国家“五五”普法规划的一项有效载体,作为促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措施,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合作,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经济、宣传教育等各种手段,以保障和维护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以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宣传,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扩大维权周活动的影响,优化妇女工作和妇女生存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及时沟通情况,上报信息,总结经验,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